定住者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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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住者签证的定义
「定住者签证」(在留资格:定住者)是日本政府基于一些特定原因,允许满足条件的外国人在日本长期居住的一种签证类型。
与「永住者」相同的是,持有定住者签证的人在日本工作时没有行业或职业上的限制,可以自由就业。但与永住者不同的是,定住者签证需要定期更新在留期限。
例如,下列人士都有可能符合「定住者」签证的申请条件:
- 与日本人离婚或配偶去世后仍希望留在日本生活的人
- 抚养日本籍子女的外国人
- 日系二世、三世
定住者与永住者的区别
| 定住者 | 永住者 | |
| 在留期间 | 1年,3年或5年 | 无期限 |
| 更新手续 | 需要 | 不需要 |
| 活动范围 | 自由 | 自由 |
| 安定性 |
每次在更新或再入境时,都会进行个别审查。 需要定期续签,居留资格不是永久性的。 |
拥有可永久居住在日本的身份,无需再更新在留期限。 取得「再入国许可」后,即使长时间离开日本,也不会失去永住资格。 |
| 主要的申请对象 | 日系人士(二世、三世)、离婚定住、丧偶定住等 | 在日本长期居住、经济独立、品行良好的外国人升格取得的身份 |
定住者签证的种类
「定住者」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① 告示定住
指符合日本法务大臣所规定的「定住者告示」条件的情况。例如:
- 日系二世、三世
- 日本人的亲生子女
这些在「定住者告示」中明确列出的对象,可以申请此类定住资格。符合条件的人可通过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在取得证明书后办理签证并入境日本。
② 告示外定住
即使不符合「定住者告示」中规定的条件,在个别情况下,日本入管局也可能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认可其以「定住者」身份继续在日本居住。例如:
- 与日本人离婚后,希望继续在日本生活的人
- 因特殊家庭或生活原因,需要留在日本照顾子女的人
此类情况需要通过「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从原有签证类别变更为定住者签证)来获得许可。
告示外定住签证的种类(离婚・丧偶定住、日本籍子女扶养定住等)
常见的定住者签证类型
- 因离婚或丧偶而取得的定住者签证
- 抚养日本籍子女的外国人(日本籍子女扶养定住)
- 日本人配偶的继子女(继子女定住)
- 日系人(二世、三世、四世等)

委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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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您申请结果,如取得许可,将代为领取在留卡等。
本事务所将在申请结果确定后结算剩余款项。若未获得许可,我们将提供免费再申请服务。
委托费用
| 基本费用(报酬) | 选择基本报酬方案的客户,需在申请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报酬。
即使万一未获得许可,我们也将提供免费再申请服务,但已支付的报酬恕不退还。 |
| 50%成功报酬 | 在50%成功报酬方案中,客户需先支付报酬金额的50%。
若最终未获许可,其余50%的报酬将不再收取。 但已支付的报酬恕不退还。 |
| 100%成功报酬 | 在100%成功报酬方案中,客户需先支付报酬金额的50%。
若最终未获许可,其余费用将不予收取,且已支付的报酬也将全额退还。 |
※ 所有报酬金额均未含消费税。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存在无法适用成功报酬的情况。
配偶者签证的认定・变更申请
| 基本费用(报酬) | 7万元 |
| 50%成功报酬 | 10万元 |
| 100%成功报酬 | 13万元 |
配偶者签证的更新申请※
| 基本费用(报酬) | 3万元 |
| 50%成功报酬 | 5万元 |
| 100%成功报酬 | 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