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自2025年10月16日起,在留资格「经营・管理」的申请条件将进行重大调整。
与以往的申请条件相比,新的规定对外国经营者的要求有明显的提高,包括必须雇用至少一名全职员工、资本金须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以及具备一定的日语能力等。
本文章将根据官方资料,清晰的整理此次修正的主要的要点、过渡措施,以及在实际申请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申请条件的变更内容
1.雇用一名以上常勤职员
申请人在其经营的公司中,必须雇用至少一名全职职员。
符合「全职职员」资格的人仅限以下几类:日本人、特别永住者、以及持有「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的外国人。
持有就劳签证、留学签证、家族滞在签证等外国人不符合这一项申请条件。
2.资本金上调至3000万日元
公司资本金必须要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
3.日语能力的要求
申请人或雇佣的全职职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程度的日语能力。
除日本人及特别永住者外,需要符合以下任一日语条件:
- 获得日本语能力考试(JLPT) N2级或以上认证;
- BJT商务日本语能力测试 400分以上;
- 作为中长期在留者在日本居住 20年以上;
- 毕业于日本的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
- 完成日本义务教育并且高中毕业。
4.学历与职业经历的要求
申请人须要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 取得与经营管理或从事的事业相关领域的博士、硕士或专业学位¹;
- 或具备3年以上的企业经营或管理的实务经验²。
- 也包括在海外取得的相应的学位。
- 持有「特定活动」(创业准备)的在留资格的情况下,为设立公司所进行的创业准备活动期间也计入这里的实务经验的日数。
5.事业计划书需要得到专家的认可
经营管理签证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事业计划书,在此之上新的申请条件要求事业计划书必须要经过具备经营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家¹的认可。
- 拥有以下资格的专家认可的事业计划书可以满足申请条件:
申请时的审查要点
1.事业内容
如果申请人的公司仅以业务外包等形式进行收益的话,入管局会对申请人是否有经营能力这一点产生疑问,从而导致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无法获得许可。
2.关于事业所(办公场所)
新的规定要求事务上必须具备与事业规模相匹配的面积及规模,由于资本金已经涨至3000万日元,所以原则上不允许将自宅兼作事务上。申请人必须确保具备独立的、符合公司规模的办公场所来从事经营活动。
3.永住许可等申请的影响
新的申请条件施行之后,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永住或高度专门职2号等在留资格时,未符合新的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条件,则永住或高度专门职2号等在留资格的申请也无法获得许可。
4.在留期间内的长期出国
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内,如无正当理由而长期离开日本,申请人将被认定为在日本并没有实际上从事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签证的更新也将无法获得许可。
5.税与保险,年金的履行
在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更新申请时,入管局将确认以下公共义务的履行状况:
(1) 劳灾保险
- 雇用保险的履行情况
- 雇用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 劳灾保险适用手续等状况
(2) 社会保险
- 健康保险及厚生年金保险的履行情况
- 上述社会保险料的缴纳情况
(3) 应由公司缴纳的国税与地方税缴纳状况
- 国税:预扣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
- 地方税:法人居民税、法人事业税
6.必要的营业许可与资质
入管局将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所需要的营业许可或认证的资料。
如果拿不到营业许可有正当的理由(例如需先获得在留许可后方可申请相关许可),那么在下次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更新申请时必须要提交相关证明。
申请条件改正施行后的申请注意事项
1.施行日前受理的申请
在本次修正施行日前(即2025年10月15日以前)已受理且正在审查中的认定,变更申请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等,入管局将继续适用改正前的许可标准进行审查。
2.已持有「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续签申请
对于已经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人,在施行日起三年内(即截至令和10年〔2028年〕10月16日)提交的在留期间更新申请,即使未完全符合新的申请条件,入管局也会考虑以下因素综合判断是否给予许可:
- 现在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 是否有望在今后达到新的申请条件?
- 是否按时履行了纳税等法定义务?
三年过渡期(至2028年10月16日)满后提交的续签申请,则必须完全符合修正后的许可标准。
但若经营状况稳定、税务等公共义务很好的履行,并能证明在下次续签时公司和申请人可以满足新的申请条件的话,入管局仍会综合其他在留情况作出许可的判断。
3.关于从「特定活动」变更为「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的处理
(1)从特定活动(44号:外国人创业签证)变更的情况
(2)从特定活动(51号:未来创造人才・创业准备活动)变更的情况
常见问答(Q&A)
Q:新规定要求必须雇佣的「全职职员」,具体哪些人符合申请条件?
A:新的申请条件中所指的「全职职员」仅限以下的人可以雇佣:日本人、特别永住者、「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以及「定住者」。
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高度专门职」、「家族滞在」、「留学」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不属于雇佣范围内。
Q:如何确认资本金等事业规模是否达到要求?
A:入管局将通过登记事项证明书等来确认企业的资本金是否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
Q:日语能力需要达到什么水平?如何证明?
A:新的规定日语能力要求,除日本人及特别永住者外,申请人或其雇佣的全职职员中的一名需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通过日本语能力考试(JLPT)N2级或以上;
- BJT商务日本语能力测试 400分以上;
- 以中长期在留者身份在日本居住 20年以上;
- 毕业于日本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
- 完成日本义务教育并高中毕业。
证明方式包括:
- 通过考试的人可提交合格证或成绩证明;
- 通过学历或经历证明者,可提交住民票、毕业证明书等。
Q:确认事业计划书的专家,具体是指哪些人?
A:指具有官方专业资格、能够进行企业经营评价的专家。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包括:
Q:在进行经营管理签证的在留期间更新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A:详细要求请参考入管局官网: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businessmanager.html
Q:如果需要的营业许可必须在获得『经营・管理』签证后才能申请,该怎么办?
A: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如法律上需先取得在留资格后才可以办理营业许可等情况),可在下次在留期间更新申请时提交相关许可取得的证明。但需在申请时附上一份说明无法事前取得的具体理由的文件(格式自由)。
Q:我在新的申请条件施行前就提交了『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申请,新规定出台后会影响我的申请吗?
A:不会。凡在施行日前(2025年10月15日以前)已受理并正在审查中的申请,仍适用改正前的许可标准。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依据旧的审查条件获得了经营管理签证,自施行日起三年后(2028年10月16日以后),仍须符合新的审查标准才能继续更新经营管理在留资格。
Q:我目前持有『经营・管理』签证,但在更新申请时还无法符合新的标准,该怎么办?
A:在施行日起三年内(截至2028年10月16日)提交的更新申请,即使未符合新的审查标准,入管局也会进行综合考虑:经营状况是否稳定?是否有望在近期达到新的审查标准?是否很好的履行了纳税等公共义务?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予以更新许可。
总结
本次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条件的大规模改动,并非只是为了单纯地提高审查标准,而是为了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以支持那些能够在日本从事稳定且持续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家。
由于符合新规定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持有「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人,应尽早着手准备,以便顺利完成下一次的续签。
本事务所会提供符合新要求的申请支援以及事业计划书的做成等服务。如您对新的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条件或审查要等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尽早咨询经验丰富的行政书士,以确保稳妥且顺利地应对制度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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